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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顶构筑物避雷设施和引下线设置规定

来源:艾特贸易2017-03-18

简介屋顶构筑物避雷设施和引下线设置规定 1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,宜优先采用圆钢,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。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`mm^2`,其厚度不应小于4mm。 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

屋顶构筑物避雷设施和引下线设置规定
1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,宜优先采用圆钢,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。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`mm^2`,其厚度不应小于4mm。
    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,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;采用扁钢时,其截面不应小100`mm^2`,厚度不应小于4mm。
2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,并经最短路径接地;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,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,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`mm^2`。
3 建筑物的消防梯、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,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电气通路。
4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,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.3m至1.8m之间装设断接卡。
   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、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,可不设断接卡,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,该连接板可供测量、接人工接地和作等电位连接用。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,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.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。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,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。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。
    5 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,地面上1.7m至地面下0.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角钢、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。
a、避雷带及其连接线经过沉降沟(沉降沟:一座较长的多层建筑物,往往在横向上把建筑物分成几段,段与段之间留有一段空隙,防止各段下沉不一致,引起建筑物损坏)时,应备有10-20cm以上的伸缩余裕的跨越线。  
b、有女儿墙的平顶房屋,其宽度小于24m时,只须沿女儿墙上部敷设避雷带;宽度大于24m时,须在房面上两条避雷带之间加装明装连接条,连接条的间距不大于20m时,只在屋檐上装避雷带;宽度大于20m时,需在屋面上加装明装连接条,连接条间距不大于20m。  
c、瓦顶房屋面坡度为27°-35°,长度不超过75m时,只沿屋脊敷设避雷带。四坡顶房屋,应在各坡脊上装上避雷带。为使檐角得到保护,应在屋角上装短避雷针或将避雷带的引下线从檐角上绕下来。如果屋檐高度高于12m,且长度大于75m时,要在屋脊和房檐上都敷设避雷带。  
d、当屋顶面积非常大时,应敷设金属网格,即避雷网。避雷网分明网和暗网,网格越密,可靠性越好,网格的密度视建筑物重要程度而定,重要建筑物采用5×5m的密网格,一般建筑物用20×20m的网格即可。  
在非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上,可采用明装避雷网。做法是首先在屋脊、房檐等到顶的突出边缘部分装设避雷带主网,再在主网上加搭辅助网,避雷网格大小按上述要求。采用避雷带和避雷网保护时,屋顶上的烟囱、混凝土女儿墙、排气楼、天窗及建筑装饰等突出于屋顶上部的结构物和其他突出部分,都要装设短避雷针或避雷带保护,或暗装防护线,并连接到就近避雷带或避雷网上。对金属旗杆、金属烟囱、钢爬梯、风帽、透气管等必须与就近的避雷带、避雷网焊接。  
采用避雷带和避雷网保护时,每一座房屋至少有两根引下线(投影面积小于50m2的建筑物可只用一根)。避雷带引下线最好对称布置,例如两根引下线成‘一’字或‘Z’字形,四根引下线要做成"工"字形,引下线间距离不应大于20m,当大于20m时,应在中间多引一根引下线。见《雷电与避雷工程的避雷带和避雷网的结构设计》。